西北师范大学

西北师范大学为国家重点支持的西部地区十四所大学之一。其前身为国立北平师范大 学,1937 年“七七”事变后,国立北平师范大学与同时西迁的国立北平大学、北洋工学院 共同组成西北联合大学,国立北平师范大学整体改组为西北联合大学下设的教育学院,改为 师范学院。1939 年西北联合大学师范学院独立设置,改称国立西北师范学院,1941 年迁往 兰州。抗日战争胜利后,国立西北师范学院继续在兰州办学。同时,仮复北平师范大学(现 北京师范大学)。1958 年前学校为教育部直属的全国 6 所重点高师院校之_,1958 年划归甘 肃省领导,改称甘肃师范大学。1981 年复名为西北师范学院。1988 年更名为西北师范大学。 学校是国务院首批确定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的单位。 现有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数学、化学、物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地理学、 心理学 9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数学、物理、化 学、地理学、生物学、美术学等 10 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和教育博士 1 个专业博士授权 类别,31 个一级学科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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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拟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满足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信息平台向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申请时除填写个人信息外,还需按要求提交本人电子照片。

|现场确认

申请人提交申请后,要按照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图像信息和指纹信息等个人特征信息采集,核对相关信息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同时按要求提交本人身份证件、所获学位证书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学位授予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申请人可以登陆信息平台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课程学习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在学位授予单位规定期限内学习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并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课程考试,课程学习一般有如下几种方式:

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参加学位授予单位相应学科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位课程学习;

|参加考试

报名:

申请人须在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该考试一般每年3月份报名,5月底考试。申请人通过信息平台完成报考、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事宜。

考试: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等证件按规定参加考试。

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后,全国集中阅卷,考试成绩一般在两个月后公布,合格分数线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划定。考生可通过省学位课程统考办网站查询到考试成绩。

|论文答辩

申请人在通过学位授予单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课程考试和外国语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之后,一年内提出学位论文申请,并在提交学位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授予

申请人通过学位授予单位所有规定的课程考试、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以及学位论文答辩后,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教育部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和课程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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